孝南区积极落实贫困人口参保核定、资助参保,牢固构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扶贫体系,落实好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全区医疗帮扶取得一定成效。
政策宣传多层次,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增强
组织开展孝南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业务培训,全区驻村工作队培训3次,定点医院培训5次,扶贫政策宣讲乡镇2个部门2个,制作23份就医引导牌,翻印150份市文件,下发到各指定医院;2次编印政策指南共3万份发到扶贫户和驻村工作队,把政策送到扶贫对象手上。同时,通过展板、宣传资料、微信QQ多种方式开展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宣传,提高贫困人口政策知晓度。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参加孝南区2020年“扶贫日”主会场活动,宣传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发放《孝南区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摘要》《孝南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指南》和慢性病审批就医转诊指南等宣传资料1000份,并在现场答疑解惑。
优化医疗扶贫政策,夯实“985”成果
制定《孝南区2019年统筹资金医疗保障扶贫专项方案》,对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进行调整,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重症疾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80%;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 5000 元以内。截至2020年底,全区精准扶贫对象住院8119人次,住院费用8817.78万元,报销金额7825.5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88.75%。精准扶贫对象慢性病门诊重症就诊18584人次,医疗费用672.23万元,报销金额518.90万元,实际报销比例77.19%。贫困人口住院及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实际负担超出5000元部分265人,超出部分已按照政策100%给予补偿。
财政补贴全覆盖,参保对象无死角
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级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全额参保补贴。其他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人/年。2020年初18014人及全年4次动态调整贫困人口补充保险投保资金按200元/人/年的标准划拨到位。
“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方式“一站式”
目前,孝南区内22家扶贫指定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医疗保障扶贫“一站式、一票制”及时结算,结算率100%。农村贫困人口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县域内住院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并预缴住院起付标准费用(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400元),出院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按政策结算个人自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