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控H7N9禽流感,孝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中,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加强食品流通及餐饮环节H7N9禽流感防控。
一是食品流通及餐饮单位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距离。一旦发现不按照规范要求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处。
二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把好采购关。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原料,特别是鸡、鸭、鹅、鸽等禽类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采购鸡、鸭、鹅、鸽等禽类食品,必须按要求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确保禽畜鲜肉和肉制品来源可追溯;仔细检查动物及其肉类外观是否正常,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三是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监督,严防交叉污染。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要做到分池清洗、分开存放、分类使用;加强厨房和餐饮具的清洁消毒;所有禽类、鲜肉及肉制品加工必须做到烧熟煮透。
四是依法从严重要求和严肃查处。从严要求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加强个人卫生,特别是保持手部卫生,做到常洗手,在制作食品之前、制作中以及制作后,餐前便后,处理生禽畜肉和生鸡蛋后等均要洗手;从严重要求餐饮单位严格落实体检及每日晨检制度;督促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不能提供采购凭证,使用来历不明的畜禽肉的餐饮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从2月7日检查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8台次,共检查单位130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食品流通及餐饮环节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全区群众饮食用餐安全。(责任编辑:严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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