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区财政局通过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国资QQ群进行业务指导等方式,在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于3月底已全面完成2016年度全区248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工作,摸清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
据悉,2017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行政或者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该编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年度终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和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于每年4月20日前完成资产报告审核汇总工作,并逐级上报。对未按时报送资产报告或报告质量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完成或纠正重报;对拒不完成资产报告工作的单位,除按统一要求推进的改革外,不予办理当年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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