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鄂改发【2015】64号),区人社稽核局组织专班,加班加点工作,积极利用网络资源,提取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即2014年9月30日前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其个人缴费本息划入个人职业年金,2014年9月30日后,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个人按本人工资的4%缴费。一并计入个人职业年金账户。
目前,稽核局正在核对改革前缴费数据,以便尽快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缴费工作。预计今年底前后,我区可正常启动缴费工作,完成改革任务。(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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