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大力宣传两院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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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近日,区水务局组织执法人员,大力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件精神。

该局更新各项制度牌、公示牌20块,并在澴河沿堤各堤防段、村组、采砂点等醒目位置制刷“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非法采砂入刑”标语30余条,发放宣传单200余份。重点向各采砂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讲解两院司法解释,说明了非法采砂与非法采矿罪的关系,阐明了非法采砂行为适用“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耐心规劝采砂从业人员不要铤而走险,不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责任编辑:徐琛)

(作者: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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