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区司法局向全区1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发出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向受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在全区1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置灾民法律援助服务处,通过电话咨询、当面解答、代写法律文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受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置无障碍通道,为受灾残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对因灾返贫户、灾后生活困难户、农村村民种养业因灾受损引发的合同纠纷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提出非诉讼类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灾群众,简化审批程序,不审查家庭经济状况,只须村(社区)出具因灾困难证明,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当日承办;对提出诉讼类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灾群众,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按孝南区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以内执行。(责任编辑:冯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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