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60批次祛斑类化妆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对此,三汊食药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迅速反应,对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一方面拉网式检查辖区内的化妆品店、美容店、超市等经营单位,督促化妆品经营者时刻关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如有不合格产品应及时下架,停止销售;另一方面将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检查经营单位的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销售使用过期化妆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建立进销货台账、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增强经营单位责任意识,促进规范经营。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24家,暂未发现辖区有销售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化妆品。(责任编辑:冯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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