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鱼类的繁殖季节,开展春季护渔,保护生态环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4〕12号)和省、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24年长江禁渔工作要点》以及《关于开展“春季护渔”执法行动的通知》,全力推进春季护渔保生态专项整治行动,着力保护渔业生态和巩固禁捕成果,教育并引导市民“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这一千年古训,提醒人民群众“个人爱好需兼顾,法律红线不可碰”。
自春季护渔行动开展以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专门力量,联合野猪湖、王母湖、三汊镇渔政巡护队对禁捕水域——野猪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王母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通江支流府澴河水域(朱湖国家湿地公园府河生态保育区)开展春季护渔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渔政巡护队员160人次,发放禁捕、禁钓宣传资料300余份,举办禁捕、禁钓政策宣传6场次,更换警示标牌10处,联合公安机关巡查4次,出动执法快艇10次,劝离违规垂钓人员50人次,销毁保护区渔业资源洄游通道的迷魂阵1部,取缔地笼10具,查获非法捕捞案件2起(案件正在办理中),收缴耙刺类捕捞工具2副、背伏式电捕工具1套,放生渔获物40余公斤。
通过开展春季护渔保生态专项行动,有力的震慑了违法行为,达到了巩固禁捕成果。下一步,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2024年4月长江“十年禁渔”主题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进学区、进社区、进市场、进渔区、进网络、进农村 “六进”禁渔宣传活动。利用渔政天网和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加大对本辖区非法捕捞、违规垂钓高发、多发水域的打击力度,并将夜间整治作为行动重点。进一步规范渔具市场秩序,从渔具销售源头上预防和打击使用禁用渔具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从严防控非法捕捞风险点,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我局将在专业化打击、常态化执法、系统化治理、社会化宣传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深化联勤联动,全力形成水上打、市场管、陆上查,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高压严管新态势,共同维护好禁渔秩序。
通讯员:杨辉 胡显璞
来源:孝南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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