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提出要用“四个严格”落实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纪律要求

为进一步严肃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纪律,近日,区委组织部下发有关《通知》,强调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四严格”工作举措,确保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顺利进行。

一是严格警示教育在前。各地正式开展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前,一定要再次集中组织观看《镜鉴》,自觉强化党代会代表选举中的纪律规矩意识。

二是严格把好选举参会人数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的实到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选举。对在外务工经商、年老体弱等特殊群体党员,选举单位要主动与同他们联系。对自愿放弃选举的,报经乡镇党委同意后,可不计算在应到人数内。支部联系党员要有联系记录,并在正式选举前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三是严格加强具体环节的指导。各乡镇派出的党代会指导组,要到选举现场进行全程指导。对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不得减省和变通。

四是严格做到廉洁选举。严禁在宾馆、茶楼、会所、餐馆等经营性或娱乐性场所组织选举,选举原则上安排在党员活动室或会议室进行。严禁借选举的名义组织吃请、发放纪念品(含香烟)或补助金。(责任编辑:张永林)

(作者:张永林 张红雷 王耀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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