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法院多项举措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今年来,孝南区法院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推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重大涉企案件当场登记立案”“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改革事项,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公正、高效、便捷解决涉企纠纷,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

全力推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一是执行立案当场办理。开辟涉企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涉企案件申请执行时,当场进行立案办理,当天移送执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提供告知清单,一次性告知材料补齐事项。同时,做好涉企执行案件的标注管控和跟踪管理,确保涉企案件执行高质效推进。

(执行局干警深入企业倾听经营者的意见与建议)

二是执行实施限时办理。涉企案件执行推行繁简分流、分段集约办案机制,将每个执行实施案件分为财产查控、财产处置两个阶段,集中执行人员集约办理阶段性事务,案件经过集约查控后,根据繁简程度予以分流,简单案件快执办理,复杂案件常规实施。执行中,财产调查一个月内完成,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在三十日内启动程序,委托评估的要求三十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组织部分企业代表召开涉企执行案件座谈会)

三是执行措施审慎办理。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凡涉及营商环境案件一律填报经济影响评估情况,办案各个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实时分析、仔细评估、及时汇报,并做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同时慎用强制执行措施,严格按照营商环境有关产权保护的精神,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等企业法人、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是执行款项实时兑付。推行“一案一账户”系统应用,涉企案件案款执行到位后,一个月内及时发还给执行债权人;符合法定情形迟延发还的,在迟延情形消失后十日内完成案款发还。探索建立涉企案件案款网络化收付款机制,确保执行案款收支便利、全程留痕、发放及时。

严格落实重大涉企案件当场登记立案。一是深化“一网通办”工作。为企业当事人提供诉讼业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开展网上立案,全面应用电子送达,加快推动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平台运用,实现涉企诉讼服务一网通办。

二是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机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五优先原则”,切实减轻涉诉企业负担。涉企案件流程管理做到“四快”,即快立、快审、快判、快执。

三是强化速裁审理工作。推行涉营商环境案件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的办案模式,细化案件分流标准,对涉企案件进行精准分流,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涉企案件,保证在30天内完成结案工作。

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按照“法院主导、政府协调、部门联动”原则,联动16个职能部门,成立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案件审理、信访维稳、资产盘活四个工作专班,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处置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法院依法稳妥审理破产案件、有序顺利处置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是强化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工作。协调多部门资源,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协调处理企业破产处置中刑民交叉等问题,建立完善企业破产监测预警、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保障破产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是强化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案件。区法院充分发挥破产法律制度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依法受理、审批和解、重整、破产清算案件,引导执行程序中发现的符合破产原因的被执行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加强对管理人的指导、监督,探索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模式,加快破产案件审判效率,积极发挥破产管理人、资产管理公司、清算公司等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及时盘活资源要素,降低司法成本,促进企业破产审判市场化、常态化。

(“云上”召开企业债权人会议)

四是强化分类施策,盘活企业资产。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还注重积极招商盘活,对申请破产企业,分析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危机原因、挽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等因素,分类施策,解困救济。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的,通过政策支持、协调解决资金困难、处置闲置资产等方式帮扶自救盘活。对具体企业的资产处置实行“一企一策”,视情提请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保妥善处置。


(作者: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