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向被害人家属送温暖

       

“感谢政府关怀,感谢办案法官,不仅为我们送来生活物资,还解决我们家庭的后顾之忧,有你们这样的法官,我们的心就踏实了。”在孝南区祝站镇胡某家中,被害人胡某的家属紧紧握着孝南区法院刑庭法官陈卓、何丽的手,久久不愿意松开。

 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案件的背后,牵扯的是一个贫苦的家庭。时间回到2020年12月,被告人魏某驾驶一辆逾期未检验的小型客车,在祝站镇回龙桥路段逆向行驶,将步行至此的被害人胡某撞倒,被害人胡某当场死亡,被告人魏某驾车逃离现场。案发次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魏某抓获。

 公诉机关于2021年3月19日提起公诉,孝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何丽是该案的承办人。年过六旬的被害人胡某家庭刚刚脱贫,家中还有2人已丧失劳动能力。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刚刚脱贫的家庭又蒙上了一层阴霾。得知被害人家庭特殊情况后,何丽法官立即向庭长陈卓汇报,二人在中午下班时间购买了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与书记员严瑛、刘丰一同来到了被害人家中。

 祝站镇司法所干部和驻村干部应邀一同来到胡某家中,他们与被害人邻居一起向区法院一行介绍胡某家庭情况,胡某家属在现场多次哽咽。了解情况后,陈卓动情地对胡某家属说:“上午听到承办法官介绍你们的家庭情况,你们情况太特殊了,我们一定要来探望你们,所以我们一下班就来到这里。现在来了后才发现,你们家庭情况比我了解到的还要困难得多。请你们放心,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我们一定会秉公处理这件案件,你们有什么困难和要求尽管提,我们一定想办法予以解决。这次回去以后,我一定会向院领导汇报,为你们争取司法救助,解决你们的实际困难。法律的法条是冰冷的,但人民法官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心是炽热的,司法应体现人文关怀的温度。”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孝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主动学习,认真贯彻教育整顿要求,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落实活动精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一片赤诚,赢得了群众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