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可能觉得,他做了错事,你律师为什么还要为他辩护,为坏人说话?实际上,触犯法律的人同样享有辩护的权利,我就是做了一名律师该做的工作。”10月23日,孝感市孝南区书院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文娟说。
徐文娟,1990年出生,从事律师职业已经5年多。口才好,思路清晰,目光坚定沉稳,亲和力和正义感俱备。
在受理过的无数个大案、小案中,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的魏某辩护,令她印象深刻。
2016年4月,因争夺孝感市玉泉南路美食广场原材料小龙虾的供应权,李磊等人对原供应人张慧进行围堵、威胁,阻止其向商家供货。双方矛盾不断激化,4月24日,双方在电话中约定,相互邀约人员在孝感城区河口大桥进行斗殴,以斗殴结果决定小龙虾供应权归属。
当晚,李磊指使手下人杨某召集20余人,前往北京路某酒店集合并分发刀具,随后驾车前往河口大桥。这其中,就有一名年轻人魏某,也就是徐文娟受理的辩护案的当事人。
双方在河口大桥附近路段相遇后,互相驾车追逐、冲撞,车辆撞停后,多人持刀、棍等凶器,打砸车辆、追砍斗殴人员,期间还有人持猎枪开枪示威等行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开庭审理前,徐文娟律师受孝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该案的第17号被告人魏某的一审辩护人。
为做好辩护,徐文娟在接受指派任务后,与当事人及家属面谈,详细了解案件发生过程、被告人人际关系、如何参与案情、过往经历等情况。了解案情后,徐文娟前往检察院调取阅览案卷。
在与当事人询问时,徐文娟了解到他虽然参与河口大桥的打架,但并非该案指控的犯罪团伙中的固定成员,仅是受临时邀约到场,与团伙间成员没有往来、没有利益收益,属情节轻微。
2019年1月10日,李磊等人涉黑案经历扎实细致的侦查、整理证据,终于开庭审理,从早上8点半审理至晚上9点半才结束。在法庭上,徐文娟从当事人参与案件的经济特征、组织特征和实际行为等方面,在一审中为他提供了合理辩护。当事人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认罪。
2019年3月27日,一审宣判后,同案的另几名被告家属都提出上诉,魏某的家人受影响,也提出上诉,希望为其再做点什么事情。为此,魏某家属找到徐文娟,因她了解案情,也了解当事人的情况,于是委托她作为魏某的二审辩护人。
“我跟他的家属打电话时,家属也很着急,下午就过来找我,言语情绪都比较激动。”徐文娟对他们进行安抚和劝告,再告知家属二审辩护的准备工作。
与当事人再次会面时,他情绪平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也表示,自己文化程度不高,没想到自己为了一时哥们儿义气跟着出去了一趟,结果就触犯法律,背上了两项罪名,锒铛入狱,感到十分懊悔,希望能够酌情轻判。
面对悔不当初的当事人,徐文娟秉持自己的职业道德操守的同时,又像一位亲切的大姐姐,对当事人进行思想劝导,并详细解释了法律条文、案件审理实情,告知办理进度等。
案件二审时,徐文娟再次以自己的专业敬业精神,为当事人进行了合理辩护。“当事人才24岁,一直在外地打工,这次参与涉黑案件,确属初犯、偶犯,没有犯罪前科,我也了解到他家里还有身患重病的父母和嗷嗷待哺的孩子,他本人有认罪、悔罪和坦白的情节。他还年轻,人生道路还很长,请求法院酌情予以考虑,对被告人从轻予以处罚。”徐文娟说。
二审判决,当事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我从事法律工作有5年多时间,外界可能对我们律师这个行业存在一些误解,认为那些人犯了罪,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为什么要给他们做辩护,这不是助纣为虐吗?”徐文娟解释说,“我们中国是法治国家,是讲究人权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他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同时也要受到法律相应的保护,拥有辩护的权利。
我接手这个案件后,调卷、阅卷、会见家属,这所有的工作我都是一样不落地进行,这是我作为律师这个职业应该有的态度和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我们律师的追求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