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区病媒生物化学防制统一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区直各部门,驻地各企业单位:

根据市《关于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切实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孝爱卫办发[2020]2号)和《孝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孝南防指办发〔2020〕24 号)要求,现就做好病媒防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实施时间

区防控指挥部决定自4月21日起在全区开展病媒生物化学防制统一行动。

二、切实做好基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并开展人员技术培训,对照区级防制方案明确的职能,对消杀责任环境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消杀环境清单。

三、合理安排消杀力量

各乡镇场街道(开发区)、各部门、驻地各企业单位要分别落实属地、部门和单位责任,主动与具备资质和条件的PCO公司取得联系,签订防制合同,合理安排消杀力量,确保消杀行动时间统一。

四、广泛进行宣传公示

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在实施防制前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公示,取得辖区内单位、个人的配合,确保人畜安全。

孝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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