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无情,民政有爱。孝南区民政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真践行 “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将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疫情防控一项基本工作,多举措,以实际行动兜牢兜实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民生底线。
全面摸清底数。通过与残联、卫健局、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共享信息和基层民政办电话、QQ、微信、上门调查相结合,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困境儿童等特殊对象疫情期间生活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了解其基本生活困难和救助情况,建立起工作总台帐,做到底数清楚、情况精准、不漏一人。
简化审批程序。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区民政局坚持救助工作不按“暂停键”,全面开通社会救助便捷通道,对新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审批程序,探索推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全流程网上办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及时发放资金。2月7日及时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对象救助资金1300万元。按照城市人员不低于500元,农村人员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为全区28797名城乡低保对象、2649名特困人员、5433名重度残疾人、53名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发放生活物资救助资金1299万元。对确诊患新冠肺炎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孤儿,放宽疫情期间户籍地申请限制,按照2019年12月底的补助水平增发一个月救助金。下拨2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到各乡镇(场)街道,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滞留本地期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场、街道)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落实物价补贴。疾情期间,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在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失业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的基础上,将新冠肺炎患者特别是有亲人罹难的家庭、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群体纳入补贴保障范围,并发放物价补贴。
加强特殊关爱。对新冠肺炎患者特别是有亲人罹难的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及时上报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立包括包保人在内的详细台账,建立照料(联系)帮扶机制,要求照料(联系)人每天至少两次电话联系或实地查看,保障其有饭吃、有水喝、有防护,区救助局每天电话抽查100人,督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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