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暂停全市零售药店销售发烧咳嗽药品的通告》(孝感防指发【2020】24号)文件要求,自2月10日24:00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城乡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区医疗保障局接到《通告》后,连夜组织布署,并通知到各定点药店,重点加强连锁药店的联动。
2月11日,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对城区及乡镇(场、街道)零售药店开展拉网式宣传指导、检查督办。
按照责任划分,城区分三个检查组,乡镇由区医疗保障局派驻乡镇场工作人员负责,共检查在营业药店50余家,重点检查药店发热、咳嗽药品在售情况,要求药店将此类药品立即下架停售,在门口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告知发热患者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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