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孝感市首起利用互联网进入被害公司服务器数据库,进而修改客户身份信息及银行卡卡号,通过虚增账户资金余额、申请提现至指定银行卡内,从而实施盗窃的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通过网络非法获取了一份计算机代码文本后,找到被告人李某,凭借被告人李某的计算机知识,获取了湖北某商品交易公司的后台账号密码,并通过互联网潜入该公司服务器。2019年4月15日到18日期间,2人共同商议,由被告人林某提供他人身份证和银行卡,被告人李某操作更改数据库内客户资料,虚增账户资金余额,并提现到银行卡。通过上述手段盗取该公司现金72万余元。4月18日,被告人林某将所获赃款通过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方式向王某银行卡转入25万元,要求被告人王某帮助取现。王某明知上述资金与被告人林某职业、财产状况明显不符,且系与被告人李某共同犯罪违法所得,仍于当日取现交于被告人林某。
庭审过程中,孝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涂自敏担任审判长,合议庭在全面听取公诉人和3名被告人诉辩主张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3名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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