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南区杨店镇纪委印发文件,对在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中,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导致秸秆露天焚烧问题严重的该镇童庙村党支部书记杨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其它发生秸秆露天焚烧问题的2名村主职干部按照该镇《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规定,扣除当月工资200元,并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有责必负,失责必追。秋收时节,杨店纪委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坚持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心同力。在继续深入抓好大数据核查收尾和换届纪律监督的同时,紧扣“严”字,扎实开展秸秆禁烧督察问责,制定禁烧工作执纪监督方案,成立巡查专班,建立由镇纪检监察室负总责,全体镇、村干部划片包保的禁烧责任机制,开展24小时督查,让秸秆露天禁烧这一组织重视、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责落有人,责落有声、责落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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