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南区人民法院肖港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拖欠建筑工程材料款引起的矛盾纠纷,双方达成协议,当事人履行了付款义务,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权益。
2014年熊某和郑某签订了一份《钢材供销合同》,同年6月到10月期间,熊某分批向郑某供应了40余万元的钢材,但至今郑某仅支付了10万元,还有30余万元至今未付。熊某多次找郑某催要钢材款,但郑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今年10月熊某起诉至孝南区人民法院。
肖港法庭张亚斌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组织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虽然查明了案情经过,但是在3年多的催款过程中积怨已深,双方表现出了明显的不配合。庭审后,张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积极向双方当事人普及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依法依规依理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在签订调解协议后的第二日,当事人郑某即在法庭支付了30余万元的货款。
本案调解结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充分体现了加强调解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宗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当事人熊某和郑某对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表示真诚的感谢:“通过这个案件的审理和调解,我们感到了你们法官的公正和效率,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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