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交警两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9月21日上午,孝南区公路局路政大队、孝感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孝南区杨店镇王杨线杨店治超站路段开展联合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四大队、杨店镇政府、区公路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当天,交通公路、公安交警部门共派出30余名执法人员参与联合执法,杨店派出所协助执法。检查货车16台,称重检测货车7台,超限超载7台,共卸载沙石料191.1吨。其中,交警部门暂扣超载货车6台将依法进行处罚,1台货车因超载不足1吨,按规定对司机提出警告后予以放行。向货车司机发送《超限超载治理告司机朋友一封信》宣传单30余份。

此次专项行动是按照2016年8月18日交通运输部等国家五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和《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以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的。根据《意见》和《方案》的要求,自2016年9月21日起执行新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阶段从2016年9月21日开始至2017年7月31日结束。

《方案》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超限检测站点,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但,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

(作者:王晖)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