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7号),从2016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19%;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2016年6月底接到政策后,孝南区人社局迅速向市人社局申报修改了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将社会保险经办系统的费率按照文件精神进行了调整。对于在接到文件之前,已经按照老费率缴纳了2016年5月及2016年5月后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区稽核局积极同企业进行沟通,采取了将2016年5月及2016年5月后按照老缴费多缴纳的金额,在后续社会保险费缴纳中抵扣的方式予以处理,获得了区内参保企业的一致好评。
截止至目前,区内500多家参保企业已经全部可以按照新费率进行后续的核定缴费;其中410家已按照老费率缴费的企业按照如上办法进行抵扣,保障参保企业可以及时、有效、透明的享受到政策的优惠。(责任编辑:冯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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