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发改局驻村工作队组织协调并参与祝站镇迎春村与孝感市稻田蛙合作社签订稻田蛙种养殖场租赁合同,用于发展稻田蛙种养殖产业,助力迎春村脱贫攻坚。
合同涉及土地位于祝站镇迎春村保林砦和双河集,由村委会从农户流转土地25亩(村委会统一支付农户土地流转费用),村集体投资25万元项目资金,新建稻田蛙种养殖场房及辅助设施,养殖场建好后对外出租,租赁期限10年。
合同签订后,由孝感市稻田蛙种养殖合作社,首次付清村委会三年的租赁费45000元(其中农户土地流转费每三年上浮10%),以后每年10月1日付清租赁费。这一方式不仅给村民带来了土地租金收入,每年也为村集体收益15000元,同时种养殖合作社优先雇佣本村贫困户、农户,为贫困户、农户带来了工作机会,提高了收入,也为村民提供了20多个用工岗位,在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同时带动群众共同发展,共同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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