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区委巡察办组织巡察办和巡察组全体干部召开专题学习干部培训会议,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指出,全体巡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地学,认认真真地学,联系实际地学,自觉把握落实《条例》的新思想新成果新机制新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认真对照《条例》,对“增加有关新要求、补充有关新内容、调整有关新条款”进行逐条学习。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修改后的《条例》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义,将《条例》作为加强政治巡察的根本指南,推动孝南区巡察工作取得更大实效;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制定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工作方案,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良好氛围;要用《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指导我们的巡察工作,把政治巡察的新精神新要求贯穿到巡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更好发挥巡察“利剑”、“尖兵”作用。
学习会上,大家一致认为,中央此次修改《条例》,明确了“市县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同时规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的新要求,为我们规范、有效、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和根本遵循。大家表示要逐字逐句理解,把握精神实质,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学以致用,在巡察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规定,确保巡察政治定位,巡视巡察到位,真学不能缺位,真用决不越位,做到监督内容不减、运作程序规范、震慑效果明显。(责任编辑:胡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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