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漫天、耕地破坏、公路损毁、噪音扰民••••为谋一己之私而非法经营的砂石料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我市孝昌县上半年严厉打击整治行动中,一些违法经营业主向邻近的孝南杨店转移设备和石料,伺机卷土重来,然而,他们的如意算盘这一次又打错了。笔者近日获悉,7月1日起,杨店镇将重拳出击,对前期调查取证属实的13家转移进入的非法经营砂石料场予以强力整治,所有非法经营砂石料场从6月30日起不得进料生产,堆料一万吨以下的,7月5号之前清场关停完毕,其他料场7月15日前清除其违法堆料、设备和非法建筑物,恢复违法占用耕地原貌,退出经营。
据了解,为进一步改善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切实保护耕地和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 370 号)》等法律法规,孝南区杨店镇近日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对全镇范围内非法经营砂石料场进行取缔。取缔范围包括:凡在杨店镇境内从事砂石料经营、囤放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环评报告书、工商营业执照,存在侵占基本农田、污染环境、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砂石料场均定性为非法经营砂石料场,作为依法取缔对象。
6月30日,该镇召开动员大会,并印发《关于依法取缔镇内非法经营砂石料场的通告》和工作方案,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镇内所有非法经营砂石料场必须立即停止进料活动,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自行清除砂石料(含毛石)、附属设施设备和非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对逾期未清理关停和顶风新建、扩建的非法经营砂石料场,镇政府将组织国土、环保、交通、公安、工商、质监、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集中取缔、没收、查扣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砂石料,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镇纪委将对取缔工作开展全程执纪监督,对该镇国家公务人员和镇村党员干部支持、参与、庇护、纵容非法生产经营砂石料的,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政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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