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区物价局组织专班,积极开展对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提醒告诫。
自6月27日开始,该局共组织工作专班,分别对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达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在发放提醒告诫函的过程中,工作专班对手续不完备及未按规定进行“一房一价”公示的房产企业现场进行指导,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告知如有在公示之外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区物价局将对其违规行为按照价格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区物价局已对18家房地产企业下达了提醒告诫函,对其中3家手续不完备的企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让价格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达到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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