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近日,区救助局迅速安排部署,对正在享受城市“三无”待遇的对象重新认定评估,拟将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68户70名“三无”老人于2017年7月份转至享受特困供养待遇。
一是全力做好政策宣传。区民政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印发宣传手册等措施,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知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有关政策,明白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是严格执行救助政策。要求各乡镇在操作时要严格执行特困人员救助的有关政策,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精准认定工作,严格按程序操作,决不能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在精准认定的同时,对终止救助供养的原特困人员,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其它社会救助条件的,要及时将其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三是确保认定工作时效。此次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乡镇要迅速动员部署,严格按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在6月20日前全面完成本辖区内特困供养人员认定评估和统计上报工作,从7月1日起,对重新评估认定的特困人员,按照市政府统一制订的供养标准按月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
四是加强档案和信息录入工作。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完成后,要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及信息数据的录入工作,按“一户一档”的要求,按编号建立区、乡两级特困人员电子及纸质档案,并按省厅要求录入到省特困供养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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